拍卖公告
江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5日10时--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山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0/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51.515b1319n4NxXJ—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 (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山市峡口镇合新村天堂自然村64号。
起拍价:39万元,保证金:3.9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安排在开拍前七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电话通知,看样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看样需提前预约),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买受人在收到过户材料或不动产解封后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4年12月16日12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衢州江山支行
收款账号:9558 8512 0901 0075 047
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在接到本院通知后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人民法院一楼大厅①号窗口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材料,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办理好相关过户手续。
联系电话:0570-4119359
(工作时间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衢州市以外的不动产拍卖标的物交付、签署相关材料一般走线上交接流程(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时间以本院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支付价款而造成重新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0-4119359。
举报监督电话:0570-4119118。
(工作时间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咨询、看样请联系展唐助拍,电话:400-819-9090,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拍卖须知
江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5日10时--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0/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51.515b1319n4NxXJ—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 (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及其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4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4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本场拍卖在拍卖信息公示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拍卖事宜,并将通知详情上传,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自行下载《本拍卖标的相关当事人通知详情》查看。
本拍卖标的所涉裁判文书案号为:(2023)浙0881民初769号,竞买人可登陆“浙江法院公开网”自行下载查看。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16日12时前将尾款支付到江山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在接到本院通知后,于十五日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人民法院一楼大厅①号窗口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材料,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办理好相关过户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支付价款而造成重新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需办理银行贷款的竞买人必须在参与竞买之前向银行咨询相关贷款事宜,需有银行向法院出具的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并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将贷款工作联系单中注明的首付款(含保证金)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按揭贷款部分需在法院出具预告登记裁定书之后10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账号: 9558 8512 0901 0075 047 )。
本次贷款能否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账,需买受人向银行咨询。若未能按时将拍卖尾款在指定的时间内汇入法院账户,将承担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律后果。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支付价款而造成重新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咨询以下银行:
1)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虎山支行
地址:江山市东岳路493号
联系人:周经理(客户经理)
电话:4018027/4022066
手机:13857009376(689376)
2)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188号二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4024901
手机:13967003744(633744)
3)金华银行衢州江山支行
地址:江山市北环路25号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567012387(562387)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山市支行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22号
联系人:何经理(客户经理)
手机:18305020505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570-4119359。
举报监督电话:0570-4119118。
(工作时间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咨询、看样请联系展唐助拍,电话:400-819-9090,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江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