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0——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衢州市三衢路190 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浙江省衢州市三衢路190 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5/005630号、5/005631 号、5/005632 号、5/005633 号、5/005634 号;土地证号:衢州国用(2007)第 1-206604 号、第1-206609号、第 1-206610 号、第 1-206611 号、第1-206612 号]、设备设施、地下室等。
评估价:312708802元,起拍价:219900000元,保证金:1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其他详见衢梵博评字(2024)第1-050 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补正报告、修正报告。
权利负担信息:浙(2016)衢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550号,第一至四层房产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已于2016年9月27日办理抵押登记,最高额抵押29259万元。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建筑物旁边的三层综合楼,该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市资规局答复,该建筑物如需办理产权证,权利人须提交该不动产土地、规划审批等权属来源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
2.拍卖标的有租赁,详见租赁清单,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实地查看标的物。
3.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4.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该标的物建筑面积是否含不确权面积,请自行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6.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当地限购政策,是否符合限购条件,竞买人如不符合限购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8.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0.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工作日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接受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0-8889306,联系人:魏法官。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0-8889306,联系人:魏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收款账号:622840107781953346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评估报告等文件。
举报监督电话:0570-8889342
咨询看样电话:0570-888930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品的贷款须知:(1)竞买人需贷款融资的,可在竞拍前自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确定其是否具有贷款资格,银行是否同意贷款和贷款方式。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3)申请贷款需要一定期限,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后再决定竞拍。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拍卖须知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0——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2日12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日12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将尾款支付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30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0-8889342
咨询看样电话:0570-888930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